[法令]修正「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係於一百零四 年四月二十七日訂定發布,並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施行。茲考量約定 連結存款帳戶付款之便利性及行動支付趨勢下優化使用者體驗,爰修正 本規則有關約定連結存款帳戶付款機制、支付指示應記載事項及支付指 示再確認等相關規定,修正重點如下:
一、 增加約定連結存款帳戶付款機制作業機制類型:為使約定連結存款 帳戶付款之作業機制具多元性,除原有直接向開戶金融機構提出扣 款指示之「直接連結機制」外,增加經由專用存款帳戶銀行介接金 融資訊服務事業或票據交換所,間接向開戶金融機構提出扣款指示 之「間接連結機制」。(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 簡化支付指示應記載事項及放寬支付指示再確認要求:考量電子支 付機構於實體通路提供支付服務之情境,與使用現金、信用卡、電 子票證等其他支付工具相同,交易雙方可面對面確認交易條件及支 付指示,調整支付指示應記載事項,並放寬得不適用支付指示再確 認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七條)
三、 增列電子支付機構與開戶金融機構及專用存款帳戶銀行間之契約應 約定事項。(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隨文附件: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修正條文完整內容及總說明對照表
:D法條要持續與時俱進跟上時代才不會變成絆腳石~! 1387509 發表於 2016-11-9 15:49
法條要持續與時俱進跟上時代才不會變成絆腳石~!
說的是啊!
逐一修正不適的法條,台灣才能更進步 加緊腳步!
台灣有太多法條都嚴重過時,導致發展不順暢。 努力向政府表達訴求吧~ 面對面透過手機收款的感覺很新奇,也不用擔心交易金額較大被打劫:loveliness: 1327140 發表於 2016-11-24 15:41
面對面透過手機收款的感覺很新奇,也不用擔心交易金額較大被打劫 ...
正所謂,錢財不露白啊:lol 像歐付寶最新推出的銀行快付就是受惠於修正後下的產物吧? 剛使用APP時反ˊ而結帳的很慢,熟練後就變得很快,真的省下店員找零給我、點清確認沒少錢後把零錢收起來的時間了:lol 1327140 發表於 2016-11-24 15:41
面對面透過手機收款的感覺很新奇,也不用擔心交易金額較大被打劫 ...
我也是消費較高金額時還要避人耳目的拿錢出來,避免給人看到身上還有很多現金...。
但是超商卻也不給刷信用卡,我還是得拿現金...用行動支付就輕鬆了,不只可以儲值、刷卡,還可以綁定台新銀行帳戶直接從存款扣錢,這樣完全錢財不露白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