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最多到12期可以先只提供3期、6期就好嗎? - 電子發票 - 歐付寶討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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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最多到12期可以先只提供3期、6期就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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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73
發表於 2017-6-1 11:45:59 |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請問朋友最近為了電子發票系統欲做合約商議申請,並想順便申請分期刷卡服務。
他想知道如果他申請的分期最多到12期,但是購物網站做金流程式串接要提供給買家刷分期可以先只提供3期、6期就好嗎?以後再視情況提供給買家刷到12期。
1150473
 樓主| 發表於 2017-6-1 14:28:24 | 顯示全部樓層
allpaygm01 發表於 2017-6-1 13:08
您好,若您朋友欲申請電子發票系統、信用卡分期收款,須請至【廠商後台>廠商專區>合約條件商議申請】,填寫 ...

謝謝,我剛才看了官網資料寫分期期數最多有到24期(但期數越多,手續費越高…),我乾脆建議朋友申請到24期好了,然後在自己設定先只提供買家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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