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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破獲直播實況主利用「斗內」詐騙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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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付寶官方管理員
發表於 2017-10-12 14:55:2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破獲直播實況主利用「斗內」詐騙移送法辦
          近來Youtube及Facebook等網路平台提供了視訊直播的功能,使得許多才華洋溢又不吝於分享的人,能透過視訊直播來表現自己,因
  此造就了不少「實況主」及「網紅」等新職業。

      據了解,有一名24歲實況主P君,透過某知名電子支付公司提供之「直播斗內(Donate)收款服務」向其觀眾收取贊助費。而日前P君
  與另一名40歲之L君,兩人因知悉該電子支付機構之信用卡收款服務得於短期內獲得交易款項,遂共同商討利用該服務進行信用卡套現行
  為。其由L君透過該系統以信用卡支付實況主P君贊助費,待P君收受到交易款項後,再由L君向發卡銀行否認交易並拒絕付款。

      然而成功詐騙套現之兩人卻忽略使用電子支付公司所提供之收付款服務,必須先以個人真實資料驗證後才得以註冊並使用電子支付帳
  戶之相關服務,兩人之真實身分早已提交給該電子支付公司且兩人所有交易過程都已被該電子支付機構全程記錄。該電子支付公司已確切
  掌握兩人網路IP位置、交易紀錄、提領款項時間…等,所以該電子支付公司不費吹灰之力將所有留存關鍵證據移交檢警偵辦,並已成功逮
  住P君及L君兩人到案。

      政府推行數位經濟政策,並非無管理對策,在人民享受數位時代所創造的便利時,亦有相對的監理手段。由上述事件可知,現在有許
  多詐欺、詐騙集團或不肖人士,以為可輕易利用網路上申請之收、付款服務進行詐騙行為,以為透過網路交易可輕易脫責,實際上皆是有
  跡可循,因此要透過電子支付公司進行詐欺或從事詐騙行為,實屬最不智之舉,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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